专利摘要:
本發明揭示了一種照明單元及使用該照明單元的顯示設備。照明單元包括第一及第二反射件、設置在第一與第二反射件之間的至少一光源模組、以及架構來支撐光源模組的托架。托架包括架構來將第一反射件之一側連接到第二反射件之一側的本體、從本體之內表面凸伸的第一固定件、以及從本體之外表面凸伸的第二固定件。
公开号:TW201323780A
申请号:TW101146632
申请日:2012-12-11
公开日:2013-06-16
发明作者:Moon-Jeong Kim;Duk-Hyun Yun
申请人:Lg Innotek Co Ltd;
IPC主号:F21V17-00
专利说明:
照明單元及使用該照明單元的顯示設備
本發明與照明單元及使用該照明單元的顯示設備有關。
一般而言,嵌燈(downlights)係架構如一光源係嵌設在一天花板開孔(ceiling hole)。如此的嵌燈係已廣泛地使用,如建築照明(architectural illumination)係意味將照明整合到一建築物。
嵌燈係嵌設在天花板以便實質上避免向外暴露,因此有利於在天花板提供一整齊的外觀。再者,嵌設在天花板的嵌燈係可具有低亮度(low luminance)並適於形成一舒適的室內空間。
然而,相較於一寬闊的室內空間,如此一照明單元架構係可適於一狹窄的室內空間,並可需要如發光二極體的大量光源。
於是,在未來係需要發展具有少量發光二極體並適於一寬闊室內空間之一照明單元。
本發明係提供包括部分地提供有一傾斜表面的一反射件並適於一寬闊的室內空間的一照明單元,以及使用該照明單元的一顯示設備。
在一實施例中,一照明單元係包括:一第一反射件與一第二反射件;至少一光源模組,設置在該等第一及第二反射件之間;以及一托架,架構來支撐該光源模組;其中,該托架包括:一本體,架構來將該第一反射件之一側連接到該第二反射件之一側;一第一固定件,係從該本體之一內表面凸伸;以及一第二固定件,係從該本體之一外表面凸伸。
該托架的該本體係可與該第一反射件相垂直。
該托架之該本體係可包括一第一區段以及一第二區段,該第一區段係架構來與該光源模組相接觸,該第二區段係架構來與該第二反射件之一側相接觸。
該本體的該第一區段與該第二區段係可相互脫離。
該本體之該第一區段具有一第一長度,該本體的該第二區段具有一第二長度,該第二長度係可大於該第一長度。
該第二長度係可為該第一長度的1.1~10倍。
該第二固定件係可位在該本體之該第一區段與該第二區段之間,且至少一固定孔係可形成在該本體的該第二區段。
該第一固定件係可垂直地從該本體的該內表面朝向該第二反射件凸伸。
該第一固定件係可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protrusions),且鄰近該光源模組之該等凸出部其中之一的一高度係可小於遠離該光源模組之該等凸出部其中之一的一高度。
該等凸出部之一最高高度係為該等凸出部之一最低高度的1.1~10倍。
該等凸出部其中任一係可設置在該第二固定件相對處。
該至少一固定洞係可位在相鄰之該等凸出部之間。
該第二固定件係可垂直地從該本體在該第二反射件之一相對方向的該外表面凸伸。
該第二固定件係具有至少一固定孔。
該第二固定件之一表面係與一覆蓋件(cover member)接觸,該覆蓋件係與該第一反射件相間隔設置,並架構來覆蓋該第一反射件。
一光學元件係可位在該覆蓋件與該第一反射件之間。
該該覆蓋件的一長度係可大於該第一反射件與該第二反射件的一總長度,該第二固定件的一長度係可大於該第一反射件的一長度。
該托架與該第一反射件係由相同材料所製成。
該第二反射件係包括相互相鄰的一第一傾斜表面及一第二傾斜表面,以及其中,鄰近該光源模組的該第一傾斜表面係朝上傾斜,與該第一傾斜表面相鄰的該第二傾斜表面係朝下傾斜。
該第一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一曲率半徑的一曲面,該第二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二曲率半徑的一曲面,且該第一曲率半徑係不同於該第二曲率半徑。
該第一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一傾斜度的一平面,該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二傾斜度的一平面,該第一傾斜度係不同於該第二傾斜度。
雖然本發明使用了幾個較佳實施例進行解釋,但是下列圖式及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應說明的是,下面所揭示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發明的例子,並不表示本發明限於下列圖式及具體實施方式。
每一層的厚度或尺寸係可被放大、忽略或示意表示,以方便及清楚說明。每一元件的尺寸可不一定表示其實際尺寸。
所需知道的是,當一元件提到在另一元件之「上」(on)或「下」(under)時,其係可直接地在元件之上/下,及/或可有一或更多元件存在其間。當一元件提到在「上」(on)或「下」(under)時,「在元件之下」係與「在元件之上」一樣可包括所依據的該元件。
圖1係表示本發明照明單元之一實施例的說明剖視圖。
如圖1所示,照明單元係可包括一光源模組100、一第一反射件200、一第二反射件300、一托架400、一覆蓋件(cover member)500、以及一光學元件600。
托架400係可用於支撐光源模組100。托架400係可包括一本體410以及第一固定件420與一第二固定件430。
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側係可藉由托架400的本體410而連接到第二反射件300的一側。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從本體410的一內表面410a凸伸,且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從本體410的一外表面410b凸伸。
托架400的本體410係可在垂直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方向配向。本體410係可由與光源模組100相接觸的一第一區段以及與第二反射件300之一側相接觸的一第二區段所構成。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內表面410a朝向第二反射件300凸伸。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鄰近光源模組100之其中一凸出部的一高度係可小於遠離光源模組100之一凸出部的一高度。
在此,凸出部的一最高高度係可為突出部之一最低高度的1.1~10倍。
複數個凸出部其中任一係可位在第二固定件430的相對處。
至少一第一固定孔412。係可形成在相鄰凸出部之間。
當一第一固定螺絲414係經由第一固定孔412從本體410的外側插入時,第二反射件300及托架400係可相互固定。
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外表面410b在第二反射件300的一相反方向上凸伸。
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具有至少一第二固定孔432。
當一第二固定螺絲434係經由第二固定孔432從本體410的外側插入時,覆蓋件500及托架400係可相互固定。
覆蓋件500係可與第二固定件430的一表面相接觸,並可與第一反射件200相間隔以覆蓋第一反射件200。
光學元件600係可位在覆蓋件500與第一反射件200之間。
在此,覆蓋件500的一長度係可大於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固定件430的一總長度,且第二固定件430的一長度係可大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長度。
托架400及第一反射件200係可由相同材料所製成。例如,托架400及第一反射件200係可由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製成。
如遇需要,托架400及第一反射件200係可由不同材料所製成。例如,托架400係可由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製成,而第一反射件200係可藉由將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沉積或塗佈在一高分子樹脂框架(polymer resin frame)上所製成。
第一反射件200係可由具有高反射率之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製成,例如Al、Ag、Au或TiO2
如遇需要,第一反射件200係可藉由將一反射膜或反射片黏貼到一高分子樹脂框架所製成。
或者是,第一反射件200係可藉由將金屬顏料(printing metallic ink)印刷在一高分子樹脂框架上所製成,以取代將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沉積或塗佈在一高分子樹脂框架上。
一鋸齒型(saw-toothed)反射圖案係可形成在第一反射件200之一較低表面之一部分上。
反射圖案係可為平坦(flat)或可為彎曲(curved)。
光源模組100係可位在第一反射件200與第二反射件300之間,且相較於第二反射件300,光源模組100係可位在更鄰近第一反射件200處。
遇必要時,當第一反射件200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時,光源模組100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相接觸,或者是當第一反射件200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時,光源模組100係可與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
或者是,光源模組100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或是均可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
光源模組100係可包括具有一電路圖案的一板體100b、以及設置在板體100b上的至少一光源100a。
光源模組100的光源100a係可為一直下式發光二極體(top view type light emitting diode)。
遇必要時,光源100a係可為一側視式發光二極體(side view type light emitting diode)。
板體100b係可為一印刷電路板,係由選自下列其中任一材料所形成:聚對苯二甲二乙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PET)、玻璃、聚碳酸脂樹脂(polycarbondate,PC)、以及矽(Si),並可為薄膜型態。
一單一層印刷電路板、一多層印刷電路板、一陶瓷板(ceramic board)、一金屬核印刷電路板(metal core PCB)等等係可選擇地使用當作板體100b。
板體100b係可提供有以下其中任一:一反射塗佈膜及一反射塗佈材料層,以將從光源100a發射的光線反射到反射件300的一中心區域(central region)。
光源100a係可為一發光二極體晶片。發光二極體晶片係可為一藍光發光二極體晶片或一紫外光發光二極體晶片,或者是係可為一封裝,其係結合選自以下其一或以上個:一紅光發光二極體晶片、一綠光發光二極體晶片、一藍光發光二極體晶片、一黃綠光發光二極體晶片、以及一白光發光二極體晶片。
一白光發光二極體係可由以下方式實現:將一黃色磷光劑結合到一藍光發光二極體、將紅光及綠光磷光劑結合到一藍光發光二極體、或者是將黃光、紅光及綠光磷光劑結合到一藍光發光二極體。
第二反射件300係可部分地提供有一傾斜表面,並可由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製成,例如Al、Ag、Au或TiO2
第二反射件300的傾斜表面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其中至少其一配向。
第二反射件300的傾斜表面相對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表面係可具有一預定傾斜角度。傾斜表面係可為以下至少其一:一凹面、一凸面以及一平面。
如遇需要,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至少一傾斜表面及至少一平面。第二反射件300的平面係可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平面。
第二反射件300的平面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其中至少其一配向。
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的至少二傾斜表面。亦即,在反曲點附近相互鄰近設置的第一及第二傾斜表面係可具有不同曲率半徑。
例如,如圖1所示,第二反射件300面對第一反射件200的一上表面係可包括一平面及一傾斜表面。
平面係可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並可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
傾斜表面係可從平面的一末端延伸,並可朝第二反射件300的一較低表面傾斜。
光學元件600係可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
就此點而論,一導風件(air guide)係可由在第二反射件300與光學元件600之間的空間所界定。
如遇需要,光學元件600係可由至少一薄片所形成。 更特
別地是,光學元件600係可選擇性地包括一擴散片、一稜鏡片、一增亮片等等。
擴散片係用於擴散從一光源所發射的光線,稜鏡片係用於將已擴散的光線導引到一發光區域,以及增亮片係用於增加亮度。
圖2係表示圖1中一托架的詳細剖視圖。
如圖2所示,托架400係可包括本體410、第一固定件420以及第二固定件430。
托架400的本體410係可連接到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側,並可在垂直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方向上延伸。
托架400的本體410係可由與光源模組100相接觸的一第一區段411a、與第二反射件300之一側相接觸的一第二區段411b、以及使第一區段411a與第二區段411b相互連接的一連接部411c所構成。
在本例中,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及第二區段411b係可相互脫離。
此係用於協助托架400緊密地與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藉此使托架400與第二反射件300之間容易固定。
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係可具有一第一長度,且本體410的第二區段411b係可具有一第二長度。第二長度係可大於第二長度。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從本體410的內表面410a凸伸。
更特別地是,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內表面
410a朝向第二反射件300凸伸。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鄰近光源模組100的一凸出部的一高度係可小於遠離光源模組100之一凸出部的一高度。
例如,假設第一固定件420包括第一凸出部420a、第二凸出部420b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一高度係可小於遠離光源模組100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一高度。
任一凸出部係可位在第二固定件430的相對處。例如,在第一凸出部420a、第二凸出部420b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位在第二固定件430的相對處。
至少一固定孔係可形成在相鄰凸出部之間。例如,第一固定孔412係可形成在相鄰之第二凸出部420b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
亦即,至少一第一固定孔412係可形成在本體410的第二區段411b中。
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從本體410的外表面410b凸伸。
更特別地是,第二固定件430係可位在本體410之第一區段411a與第二區段411b之間的連接部411c處。
如遇需要,第二固定件430係可位在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或第二區段411b處。
如上所述,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外表面410b在第二反射件300的一相反方向上凸伸,並可具有至少一第二固定孔432。
圖3A及3B係表示托架之一本體的剖視圖。
如圖3A及圖3B所示,托架400係可包括本體410、第一固定件420以及第二固定件430。
托架400的本體410係可由與光源模組100相接觸的一第一區段411a、與第二反射件300之一側相接觸的一第二區段411b、以及使第一區段411a與第二區段411b相互連接的一連接部411c所構成。
如圖3A所示,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及第二區段411b係可相互脫離。
此係用於協助托架400緊密地與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藉此使托架400與第二反射件300之間容易固定。
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係可具有一第一長度L1,且本體410的第二區段411b係可具有一第二長度L2。第二長度L2係可大於第二長度L1。
在此,第二長度L2係可為第一長度L1的1.1~10倍。
此係用於適當地調整照明單元的一厚度。因為假若第一區段411a的第一長度L1大於第二區段411b的第二長度L2的話,則整體照明單元的一厚度會過度地增加,因此造成亮度的惡化(變差)。
如遇需要,如圖3B所示,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及第二區段411b係可位在相同直線上。
本體410的第一區段411a及第二區段411b係可相互脫離,或者是依據整體照明單元的形狀而相對設置。
圖4A到圖4C係表示托架之一第一固定件之一高度的剖視圖。
如圖4A所示,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的內表面朝向第二反射件凸伸。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鄰近光源模組100的一凸出部的一高度係可小於遠離光源模組100的一凸出部的一高度。
例如,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第一凸出部420a、第二凸出部420b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凸伸一第一高度h1,第二凸出部420b係可凸伸一第二高度h2,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係可凸伸一第三高度h3。
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且第三凸部420c係可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
如圖4A所示,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高度h1係可小於遠離光源模組100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高度h3,並可小於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之第二高度h2。
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高度h3係可月為第一凸出部420a之第一高度h1的1.1~10倍。
亦即,在第一固定件420中,凸出部的一最高高度係可為凸出部之一最低高度的1.1~10倍。
第三凸出部420c提供有大於第一凸出部420a之第一高度h1的第三高度h3的理由,係為了保證在托架400與第二反射件之間的穩定固定。
如遇需要,如圖4B所示,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高度h1係可小於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高度h3,並可等於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的第二高度h2。
如圖4C所示,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高度h1、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高度h3以及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的第二高度h2係可相等。
圖5A到圖5C係表示托架之第一固定件之一厚度的剖視圖。
如圖5A到圖5C所示,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內表面朝向第二反射件凸伸。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鄰近光源模組100的一凸出部的一厚度係可大於遠離光源模組100的一凸出部的一厚度。
例如,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第一凸出部420a、第二凸出部420b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凸伸一第一厚度t1,第二凸出部420b係可凸伸一第二厚度t2,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係可凸伸一第三厚度t3。
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且第三凸出部420c係可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
如圖5A所示,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厚度t1係可大於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厚度t3,並可大於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的第二厚度t2。
第三凸出部420c的厚度t3係可等於第二凸出部420b的厚度t2。
第一凸出部420a提供有大於第三凸出部420c之厚度t2的厚度t1之原因,係為了協助第一凸出部420a穩定地支撐第二反射件的一末端。
如遇需要,如圖5B所示,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厚度t1係可大於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厚度t3,並可大於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的第二厚度t2。
第三凸出部420c的厚度t3係可小於第二凸出部420b的厚度t2。
如圖5C所示,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之第一凸出部420a的第一厚度t1、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之第三凸出部420c的第三厚度t3以及位在第一凸出部420a與第三凸出部420c之間的第二凸出部420b的第二厚度t2係可相等。
圖6A到圖6C係表示托架之一第二固定件之一位置的剖視圖。
如圖6A到圖6C所示,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的內表面朝向第二反射件凸伸。
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包括第一凸出部420a、第二凸出部420b以及第三凸出部420c。第一凸出部420a係可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且第三凸出部420c係可位在遠離光源模組100處。
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垂直地從本體410在第二反射件相反方向上的外表面凸伸。
如圖6A所示,第二固定件430係可位在相對第一固定件420之第一凸出部420a處。
如遇需要,如圖6B所示,第二固定件430係可位在相對第一固定件420之第二凸出部420b處。
此排列係可保證在第二固定件430與覆蓋件之間的穩定固定。
如圖6C所示,第二固定件430係可位在相對光源模組100處。
此排列係可保證從光源模組100來的有效熱輻射。
亦即,第二固定件430係亦可當作是一散熱器(radiator)。
圖7係表示一覆蓋件的剖視圖。
如圖7所示,覆蓋件500係可與托架之第二固定件430的一表面相接觸。
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具有至少一固定孔。當一固定螺絲經由固定孔插入時,托架的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固定到覆蓋件500。
覆蓋件500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相間隔,並可架構來覆蓋第一反射件200。
光學元件600係可置放在覆蓋件500與第一反射件200之間。
覆蓋件500的一長度L3係大於第一反射件200之一長度L4與第二固定件430之一長度L5的總和。
第二固定件430的長度L5係可大於第一反射件200的長度L4。
其係用以保證在托架之第二固定件430與覆蓋件500之間的穩定固定。
圖8係表示本發明一第一實施例之一第二反射件之一傾斜表面的視圖。
如圖8所示,光源模組100係可位在第一反射件200與第二反射件300之間。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至少一傾斜表面以及至少一平面。第二反射件300的平面係可位在鄰近光源模組100處,並可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
第二反射件300的傾斜表面係可包括至少一反曲點。亦即,反曲點附近相鄰設置的傾斜表面係可具有不同曲率半徑。
例如,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第一區域、第二區域以及第三區域。
第一區域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配向,並可為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平面。
位在第一區域與第三區域之間的第二區域係可為一第一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一區域朝下傾斜。鄰近第二區域的第三區域係可為一第二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二區域朝上傾斜。
第二區域的第一傾斜表面及第三區域的第二傾斜表面係可在一反曲點P附近相鄰設置。
在本例中,第二區域的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一曲率半徑的一曲面R1,且第三區域的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二曲率半徑的一曲面。
第一曲率半徑R1與第二曲率半徑R2係可為不同,且第一曲率半徑R1係可大於第二曲率半徑R2。
如遇需要,第一曲率半徑R1與第二曲率半徑R2係可相等。
第二區域的第一傾斜表面與第三區域的第二傾斜表面其中至少其一係可為一凸曲面或一凹曲面。
如遇需要,第二區域的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一傾斜度的一平面,且第三區域的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二傾斜度的一平面。
在本例中,第一傾斜度與第二傾斜度係可不同,且第一傾斜度係可大於第二傾斜度。
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係可提供有一鏡反射片(specular-reflection sheet)。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二區域與第三區域係可提供有一鏡反射片及一漫反射片(diffuse-reflection sheet)至少其中之一。
形成在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之上的鏡反射片係用於將光線反射到第二反射件300的一低亮度中心區域,以達到均勻亮度。
再者,由於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係為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平面,因此將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之大量光線集中到第二反射件300之低亮度中心區域係可增加照明單元之一中心區域的亮度。
第二反射件300係可由具有高反射率的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製成,例如Al、Ag、Au或TiO2。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及第三區域係可由相同或不同材料所製成,並可具有不同表面粗糙度(surface roughness value)。
更特別地是,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及第三區域係係可由相同材料所製成,但可具有不同表面粗糙度。
或者是,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及第三區域係可由不同材料所製成,並可具有不同表面粗糙度。
圖9A到圖9C係表示在一光源模組及第一與第二反射件之間的排列關係的視圖。
圖9A係繪示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的光源模組100。圖9B係繪示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而與第一反射件200相接觸的光源模組100。圖9C係繪示均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之光源模組100。
如圖9A所示,光源模組100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相間隔一第一距離d1,並可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第二距離d2。
在此,第一距離d1係可等於第二距離d2,或者是第一距離d1係可不同於第二距離d2。
例如,第一距離d1係可小於第二距離d2。
這是因為假若第一距離d1大於第二距離d2的話,則會發生熱點現象(hot spot phenomenon)。
如圖9B所示,光源模組100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相接觸,並可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距離d。
當光源模組100與第一反射件200相接觸時,其係可能避免熱點現象並可將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的光線傳送更遠。
如圖9C所示,光源模組100係可均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觸。
當光源模組100均與第一反射件200及第二反射件300相接處時,其係可能避免熱點現象、將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的光線傳送更遠,以及降低整體照明單元的厚度。
圖10A及圖10B係表示比較第二反射件之一第一區域的一寬度宇該第一反射件之一寬度的視圖。
如圖10A所示,第二反射件300的第一區域係可與第一反射件200重疊,且第二反射件300之第一區域的一寬度W2係可小於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寬度W1。
透過此架構,當從第二反射件300之第一區域反射之光線係重複地從第一反射件200反射時,光線係可集中在第二反射件300之低亮度中心區域。
如圖10B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之第一區域係可全部地與第一反射件200重疊,且第二反射件300之第一區域的一寬度係可等於第一反射件200之一寬度W1。
圖11A到圖11D係表示用於第二反射件之不同傾斜表面的視圖。
如圖11A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區域。第一區域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校準(配向),並可為與第一反射件200平行的一平坦表面。
位在第一區域與第三區域之間的第二區域係可為一第一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一區域朝下傾斜。鄰近第二區域設置的第三區域係可為一第二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二區域朝上傾斜。
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一曲率半徑的一曲面,且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二曲率半徑的一曲面。第一曲率半徑係可不同於第二曲率半徑。
遇需要時,第一傾斜表面及第二傾斜表面兩者至少其一係可為一凸曲面或一凹曲面。
如圖11B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區域。第一區域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校準(配向),並可為與第一反射件200平行的一平坦表面。
位在第一區域與第三區域之間的第二區域係可為一第一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一區域朝下傾斜。鄰近第二區域設置的第三區域係可為一第二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二區域朝上傾斜。
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第一傾斜度的一平坦表面,且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去有一第二傾斜度的一平坦表面。第一傾斜度係可不同於第二傾斜度。
如圖11C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區域。第一區域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校準(配向),並可為與第一反射件200平行的一平坦表面。
位在第一區域與第三區域之間的第二區域係可為一第一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一區域朝下傾斜。鄰近第二區域設置的第三區域係可為一第二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二區域朝上傾斜。
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預定曲率半徑的一曲面,且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預定傾斜度的一平坦表面。
如圖11D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區域。第一區域係可與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校準(配向),並可為與第一反射件200平行的一平坦表面。
位在第一區域與第三區域之間的第二區域係可為一第一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一區域朝下傾斜。鄰近第二區域設置的第三區域係可為一第二傾斜表面,其係從第二區域朝上傾斜。
第一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預定傾斜度的一坦表面,且第二傾斜表面係可為具有一預定曲率半徑的一曲面。
圖12係表示本發明一第二實施例之一第二反射件之一傾斜表面的視圖。
雖然圖12係繪示類似於如圖8所示的一架構,但是其差異係在於一第四區域係可形成在鄰近第二反射件300之第三區域處。
如圖12所示,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鄰近第三區域之一中心第四區域。
第四區域係可為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之一平面,或是係可為具有一第三曲率半徑的一曲面。
第四區域係位在第二反射件300的中心處。因為尖銳形狀(sharp shape)會因集中而造成熱點現象,所以第四區域係可具有溫和形狀(gentle shape)以提供均勻亮度。
圖13A到圖13C係表示圖12中的一第四區域的視圖。
如圖13A所示,第二反射件300的第四區域係可為平行於第一反射件的一平面。
如圖13B所示,第二反射件300的第四區域係可為具有一第三曲率半徑R3的一凹曲面。如圖13C所示,第二反射件300的第四區域係可為具有一第三曲率半徑R3的一凸曲面。
就此點而論,製造具有沒有尖端部份之一溫和形狀的第四區域係可降低熱點現象並達到均勻亮度。
如上所述之配置的光源模組100及第一反射件200與第二反射件300係可由一外殼(cover frame)所支撐。
圖14A到圖14D係表示具有一傾斜表面的一第一反射件的視圖。圖14A係繪示一平坦傾斜表面,且圖14B、14C、14D係繪示一曲面傾斜表面。
如圖17A到圖17D所示,第一反射件200面對第二反射件300的一表面係可相對第一反射件200的另一表面傾斜一預定角度。
在此,傾斜表面的角度θ係可為相對於一水平面在1~85度角範圍,此水平面係平行於第一反射件200之另一表面。
第一反射件200的一厚度係可隨著遠離光源模組100而逐漸地減少或增加。
更特別地是,第一反射件200鄰近光源模組100之一區域的一厚度t1係可不同於第一反射件200遠離光源模組100之一區域的一厚度t2。如圖14A及圖14B所示,第一反射件200鄰近光源模組100之區域的厚度t1係可大於第一反射件200遠離光源模組100之區域的厚度t2。
遇需要時,如圖14C及圖14D所示,第一反射件200鄰近光源模組100之區域的厚度t1係可小於第一反射件200遠離光源模組100之區域的厚度t2。
再者,如圖14D所示,第一反射件200係可不僅包括一傾斜表面,更包括一平面。
更特別地是,第一反射件200鄰近光源模組100的區域係可包括一傾斜表面,且第一反射件200遠離光源模組100的區域係可包括一平面。
在此,傾斜表面的一長度L1係可等於平坦表面的一長度L2,或是遇需要時,傾斜表面的一長度L1係可不同於平坦表面的一長度L2。
一反射圖案係形成在第一反射件200的一表面上。
圖15A到圖15D係表示具有一反射圖案之一第一反射件的視圖。
圖15A係繪示一鋸齒狀反射圖案220,其每一鋸齒係可具有一平面。圖15B及圖15C係繪示一鋸齒狀反射圖案220,其每一鋸齒係可具有一曲面。
在此,如圖15B所示之反射圖案220係具有一凹曲面的鋸齒,而如圖15C所示的反射圖案220係具有一凸曲面的鋸齒。
遇需要時,如圖15D所示,在鋸齒狀反射圖案220的例子中,鋸齒的尺寸係可隨著與第一反射件200之一固定點的距離增加而逐漸地增加。
在第一反射件200上提供反射圖案220係可達到較高反射率及光線的均勻擴散。
於是,反射圖案220的不同尺寸係可依據整體照明單元之亮度分佈而形成在一相對應區域。
圖16係表示包括一光學元件之一照明單元的剖視圖,以及圖17係表示圖16中之光學元件的剖視圖。
如圖16所示,一光學元件600係可與第二反射件300相間隔一預定距離。
就此點而論,一導風件(air guide)係可由在第二反射件300與光學元件600之間的空間所界定。
如圖17所示的光學元件600係可具有一粗糙圖案620,其係形成在光學元件600的一上表面。
光學元件600係用於擴散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的光線。為了增加擴散效率,粗糙圖案620係可形成在光學元件600的上表面。
更特別地是,光學元件600係可具有一多層型態。粗糙圖案620係可為光學元件600的一最上層或是其中任一層。
粗糙圖案620係可具有沿著光源模組100延伸的一長條形(stripe shape)。
在本例中,粗糙圖案620係可包括形成在光學元件600之表面上的若干隆起部(ridges)。各自隆起部係可具有相互面對的一第一面及一第二面,以及在第一面與第二面之間的一角度係可為一銳角或一鈍角。
遇需要時,光學元件600係可由至少一薄片(sheet)所形成。更特別地是,光學元件600係可選擇性地包括一擴散片、一稜鏡片、一增亮片等等。
擴散片係用於擴散從一光源所發射的光線,稜鏡片係用於將已擴散的光線導引到一發光區域,以及增亮片係用於增加亮度。
第二反射件300係可包括一金屬或氧化金屬其中至少其一所形成。例如,第二反射件300係可由具有高反射率的一金屬或氧化金屬所形成,例如Al、Ag、Au或TiO2
第二反射件300係可由一反射塗佈膜及一反射塗佈材料層其中任一所形成。第二反射件300係可用於將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的光線朝光學元件600反射。
一鋸齒狀反射圖案係可形成在第二反射件300面對光學元件600的一表面上。反射圖案係可為平坦或係可為曲面。
第二反射件300之表面提供有反射圖案的理由,係為了均勻擴散並反射從光源模組100所發射的光線。
再者,托架400係可用於至撐光源模組100。托架400係可包括本體410、第一固定件420以及第二固定件430。
托架400的第一固定件420係可固定到第二反射件300,且托架400的第二固定件430係可固定到覆蓋件500。
就此點而論,透過準備具有部分傾斜表面之托架及反射件用於導風件以取代一導光板,前述實施例係可達到低重量、低製造成本,以及均勻亮度。
於是,照明單元係可達到增進穩定度及經濟效益,並可適用於一寬闊內部空間。
再者,應用依據前述實施例之托架、第一及第二反射件、及光源模組的一背光單元、一顯示設備、一指向設備、以及一照明系統係可被實現。例如,一照明系統係可包括一燈(lamp)及一街燈(street lamp)。
圖18係表示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具有一照明單元之一顯示設備的視圖。
如圖18所示,顯示模組20係可包括一顯示面板800及一照明單元700。
顯示面板800係可包括一彩色濾光基板810及一薄膜電晶體基板820,其係面對面結合(bonding)且其間係具有一均勻晶胞間隙(uniform cell gap)。一液晶層(圖未示)係可插置在二基板810及820之間。
顯示面板800係可在其上、下表面分別地設置有一上偏光板830及一下偏光板840。更特別地是,上偏光板830係可設置在彩色濾光基板810的一上表面,且下偏光板840係可設置在薄膜電晶體基板820的一下表面。
雖然圖未示,但顯示面板800係可在其側表面提供有閘極驅動器(gate drivers)及資料驅動器(data drivers),以產生需要驅動顯示面板800的驅動訊號。
圖19及圖20係表示本發明一實施例中一顯示設備的視圖。
請參考圖19,顯示設備1係可包括一顯示模組20、一前蓋30與環繞顯示模組20的一後蓋35、設置在後蓋35的一驅動單元55以及將驅動單元55裝入的一驅動單元蓋40。
前蓋30係可包括一前面板(圖未示),其係由一透明材料所製成以傳送光線。當與顯示模組20相互間隔一預定間距時,前面板係用於保護顯示模組20,並傳送從顯示模組20所發射的光線,以便允許一影像顯示在顯示模組20上並可從外部觀看。
後蓋35係可與前蓋30結合,以便保護顯示模組20。
驅動單元55係可設置在後蓋35的一表面上。
驅動單元55係可包括一驅動控制器(driver controller)55a、一主機板(main board)55b及一電源供應器55c。
驅動控制器55a係可為一時序控制器(timing controller)。驅動控制器55a係用於調整顯示模組20之每一驅動集成電路(IC)的操作時序(operating timing)。主機板55b係用於將V-sync、H-sync以及紅、綠、藍解析訊號(resolution signals)傳輸到時序控制器。電源供應器55c係用於提供電力給顯示模組20。
驅動單元55係可設置在後蓋35上,並可裝入在驅動單元蓋40中。
後蓋35係具有複數個開孔,顯示模組20係可經過其開孔而連接到驅動單元55。而且,係提供有用於支撐顯示設備1的一座臺(stand)60。
在另一實施例中,如圖20所示,驅動單元55的驅動控制器55a係可設置在後蓋35,而主機板55b及電源供應器55c係可設置在座臺60。
驅動單元蓋40係可架構來僅將設置在後蓋35的驅動單元55裝入。
雖然本實施例係繪示主機板55b及電源供應器55c係個自地設置,但他們亦可整合在一起,故並不以此為限。
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有前述實施例之托架、第一及第二反射件、及光源模組的一背光單元、一顯示設備、一指向設備、以及一照明系統係可被實現。例如,一照明系統係可包括一燈(lamp)及一街燈(street lamp)。
雖然本發明以相關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解釋,但是這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應說明的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根據本發明的思想能夠構造出很多其他類似實施例,這些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中。
1‧‧‧顯示設備
100‧‧‧光源模組
100a‧‧‧光源
100b‧‧‧板體
20‧‧‧顯示模組
200‧‧‧第一反射件
220‧‧‧鋸齒狀反射圖案
300‧‧‧第二反射件
30‧‧‧前蓋
35‧‧‧後蓋
400‧‧‧托架
410‧‧‧本體
410a‧‧‧內表面
410b‧‧‧外表面
411a‧‧‧第一區段
411b‧‧‧第二區段
411c‧‧‧連接部
412‧‧‧第一固定孔
414‧‧‧第一固定螺絲
420‧‧‧第一固定件
420a‧‧‧第一凸出部
420b‧‧‧第二凸出部
420c‧‧‧第三凸出部
430‧‧‧第二固定件
432‧‧‧第二固定孔
434‧‧‧第二固定螺絲
500‧‧‧覆蓋件
600‧‧‧光學元件
620‧‧‧粗糙圖案
40‧‧‧驅動單元蓋
55‧‧‧驅動單元
55a‧‧‧驅動控制器
55b‧‧‧主機板
55c‧‧‧電源供應器
60‧‧‧座臺
700‧‧‧照明單元
800‧‧‧顯示面板
810‧‧‧彩色濾光基板
820‧‧‧薄膜電晶體基板
d‧‧‧距離
d1‧‧‧第一距離
d2‧‧‧第二距離
h1‧‧‧第一高度
h2‧‧‧第二高度
h3‧‧‧第三高度
L1‧‧‧第一長度
L2‧‧‧第二長度
L3‧‧‧長度
L4‧‧‧長度
L5‧‧‧長度
P‧‧‧反曲點
R1‧‧‧第一曲率半徑
R2‧‧‧第二曲率半徑
t1‧‧‧第一厚度
t2‧‧‧第二厚度
t3‧‧‧第三厚度
W1‧‧‧寬度
W2‧‧‧寬度
θ‧‧‧角度
圖1係表示本發明照明單元之一實施例的說明剖視圖。
圖2係表示圖1中一托架的詳細剖視圖。
圖3A及3B係表示托架之一本體的剖視圖。
圖4A到圖4C係表示托架之一第一固定件之一高度的剖視圖。
圖5A到圖5C係表示托架之第一固定件之一厚度的剖視圖。
圖6A到圖6C係表示托架之一第二固定件之一位置的剖視圖。
圖7係表示一覆蓋件的剖視圖。
圖8係表示本發明一第一實施例之一第二反射件之一傾斜表面的視圖。
圖9A到圖9C係表示在一光源模組及第一與第二反射件之間的排列關係的視圖。
圖10A及圖10B係表示比較第二反射件之一第一區域的一寬度宇該第一反射件之一寬度的視圖。
圖11A到圖11D係表示用於第二反射件之不同傾斜表面的視圖。
圖12係表示本發明一第二實施例之一第二反射件之一傾斜表面的視圖。
圖13A到圖13C係表示圖12中的一第四區域的視圖。
圖14A到圖14D係表示具有一傾斜表面的一第一反射件的視圖。
圖15A到圖15D係表示具有一反射圖案之一第一反射件的視圖。
圖16係表示包括一光學元件之一照明單元的剖視圖。
圖17係表示圖16中之光學元件的剖視圖。
圖18係表示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具有一照明單元之一顯示設備的視圖。
圖19及圖20係表示本發明一實施例中一顯示設備的視圖。
100‧‧‧光源模組
100a‧‧‧光源
100b‧‧‧板體
200‧‧‧第一反射件
300‧‧‧第二反射件
400‧‧‧托架
410‧‧‧本體
410a‧‧‧內表面
410b‧‧‧外表面
412‧‧‧第一固定孔
414‧‧‧第一固定螺絲
420‧‧‧第一固定件
430‧‧‧第二固定件
432‧‧‧第二固定孔
434‧‧‧第二固定螺絲
500‧‧‧覆蓋件
600‧‧‧光學元件
权利要求:
Claims (25)
[1] 一種照明單元,係包含:一第一反射件與一第二反射件;至少一光源模組,設置在該等第一及第二反射件之間;以及一托架,架構來支撐該光源模組;其中,該托架包括:一本體,架構來將該第一反射件之一側連接到該第二反射件之一側;一第一固定件,係從該本體之一內表面凸伸;以及一第二固定件,係從該本體之一外表面凸伸。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托架的該本體係裝設在與該第一反射件相垂直的一方向上。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托架之該本體係包括一第一區段以及一第二區段,該第一區段係架構來與該光源模組相接觸,該第二區段係架構來與該第二反射件之一側相接觸。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本體的該第一區段與該第二區段係相互脫離。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本體之該第一區段具有一第一長度,該本體的該第二區段具有一第二長度,該第二長度係大於該第一長度。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長度係為該第一長度的1.1~10倍。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本體更進一步包括使該第一區段與該第二區段相連接的一連接部,且該第二固定件係位在該連接部。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至少一固定孔係形成在該本體的該第二區段。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一固定件係垂直地從該本體的該內表面朝向該第二反射件凸伸。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一固定件係包括相互間隔一預定距離的複數個凸出部(protrusions),且鄰近該光源模組之該等凸出部其中之一的一高度係小於遠離該光源模組之該等凸出部其中之一的一高度。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等凸出部之一最高高度係為該等凸出部之一最低高度的1.1~10倍。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等凸出部其中任一係設置在該第二固定件相對處。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至少一固定洞係位在相鄰之該等凸出部之間。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固定件係垂直地從該本體在該第二反射件之一相對方向的該外表面凸伸。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或14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固定件係具有至少一固定孔。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其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固定件之一表面係與一覆蓋件(cover member)接觸,該覆蓋件係與該第一反射件相間隔設置,並架構來覆蓋該第一反射件。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一光學元件係位在該覆蓋件與該第一反射件之間。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該覆蓋件的一長度係大於該第一反射件與該第二反射件的一總長度。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固定件的一長度係大於該第一反射件的一長度。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托架與該第一反射件係由相同材料所製成。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二反射件係包括相互相鄰的一第一傾斜表面及一第二傾斜表面,以及其中,鄰近該光源模組的該第一傾斜表面係朝上傾斜,與該第一傾斜表面相鄰的該第二傾斜表面係朝下傾斜。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一傾斜表面與該第二傾斜表面其中任一係為一曲面。
[2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一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一曲率半徑的一曲面,該第二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二曲率半徑的一曲面,且該第一曲率半徑係不同於該第二曲率半徑。
[2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1項所述的照明單元,其中,該第一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一傾斜度的一平面,該傾斜表面係為具有一第二傾斜度的一平面,該第一傾斜度係不同於該第二傾斜度。
[25] 使用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14項或第16項至第24項所述的一照明單元的一顯示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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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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